以房养老
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出去,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房产进行定价,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剩余未返还的保险金一次性全部返还给受益人。
以租养老
老人通过市场将房屋出租出去,自己进养老机构养老,用租金支付养老机构的费用,房屋产权仍归属自己。
以房养老无人办理北京鼓励以租养老
低保老人将优先入住公办养老院
去年12月底,右安门街道和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在社区内推行以房养老试点。但至今已经4个月了,全街道约2万名60岁以上的老人无一人办理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的尴尬处境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是观念问题还是制度问题?昨天上午,北京市民政局李局长在做客北京城市广播时表示,以房养老很多国家都在实施,是老年人一种自愿的行为。
以房养老是众多养老方式的一种,不是必然选择。目前来看,实施以房养老和传统观念有矛盾,中国的老年人更愿意把房产或资产留给子女,由子女给自己养老。而不是将住房抵押给金融或养老机构获取资金用于养老。因此,以房养老可以作为一种选择,但不是唯一的。同时,按照北京的收入水平,不以房养老也是可以的,多数老年人靠退休工资和子女出钱,就可以解决养老问题。李局长说。
李局长表示,现在来看基本上没有老年人选择以抵押房产养老的情况,因此在制度设计上,鼓励老年人把房屋租出去进养老机构养老,再用房屋租金支付养老院费用这一做法比较实际。抵押房子与很多老年人传统观念有冲突,但租房养老房子还是你的,这种方式在当下比较好操作。李万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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