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处理外来员工的工伤?外来从业人员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可以在工伤发生后申请工伤认定。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是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劳动者在就业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对劳动者造成人身伤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索赔。
如果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而遭受人身伤害,并且雇主或分包商知道或应该知道接受合同或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的资格或安全生产条件,与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意外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其所在单位应当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给予补偿属于职业病的,向协调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有特殊情况的,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用人单位未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工伤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职业病。
全文55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