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后,双方未在法定期限内,即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仲裁裁决生效,用人单位拒绝执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履行当事人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劳动争议是现实中比较常见的纠纷,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用人单位、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后,一般能够相互配合,认真履行劳动合同。
单位收到劳动仲裁申请副本后怎么办
单位收到劳动仲裁申请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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