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时候开始交物业费,房产证没办理的之前要交物业费吗
无论住房是否已经实际交付,都必须依照相关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而该费用的支付并不取决于您是否已获取房产证书。
根据我国现行法令的规定,业主有义务按照物业服务合同中所明确的条款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如果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达成协议,约定让物业使用人来承担物业服务费用,则需遵循该约定;但同样地,作为业主,依然需对物业服务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六十四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小区物业费有违约金吗
若物业合同中对此有所明确规定,那么物业公司有权按合同收取相应的违约金。
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约定一旦违约,应当根据违反合约事项的严重程度向对方支付预定金额的违约金,或是约定如何准确计算因违约而导致的经济损失补偿额。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确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遭受的损失,那么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将会考虑相关请求,并对该违约金进行适度提增;反之,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高于实际损失,则可视情况由上述机构裁量是否应予适当缩减。
再者,即使彼此已经于合同中对于逾期还款作出了违约金的设定,如果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之后依然未能按时履行债务,物业公司仍然应当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当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时,倘若双方曾达成关于物业管理费的违约金的协议,那么如若业主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管理费,便应对物业公司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然而若在合同中双方并无此项规定,那么物业公司是无法以违约为由要求业主支付违约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n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n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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