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物业管理费用的相关法律明确规范其应自业主成功办理居住手续之日起予以支付。
关于具体的付费周期,则遵循在双方签署的相关合约中所达成的共识进行实施。
在交房前由开发商负责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实际完成房屋交付至业主手中之后,则自当月开始,由业主履行相应的付款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