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经济适用房部分共同申请人退出办理流程
时间:2023-05-29 19:52:53 10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针对未办理经适房不动产证,且退出的人是合同乙方的情形

注意事项:

1.注销合同备案涉及注销抵押登记、补缴超标面积差价款等问题,必须按房屋产权登记的相关规定办理,若申请人无法办理合同备案注销手续的,不能办理共同申请人退出业务。

2.该套经适房转完全产权的签订合同时间及缴交契税时间,均以第一次的时间为准,不按重新签订合同时间及缴交契税时间。

3.退出的共同申请人可以再次申请保障性、政策性住房,在其再次申请保障房以前,解除购买他房的限制。

二、针对已办理经适房不动产证,退出的人不是产权人或未办理不动产证,退出的人不是合同乙方的情形

注意事项:退出的共同申请人可以再次申请保障性、政策性住房,在其再次申请保障房以前,解除购买他房的限制。

三、针对已办理经适房不动产证,退出的人是产权人的情形

注意事项:退出的共同申请人不得再次申购保障住房和政策性住房,但解除其购买其他房(非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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