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中,业主和业主大会往往认为物业管理服务费是越便宜越好,不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指导价范围内确定招投标的价格与标准,把价格压的很低,招标的宗旨是价低者赢,而一些物业公司为了增加楼盘的面积。盲目地迎合这种心理,更加深了这种误导。
物业公司为企业,对物业实施专业化管理,为业主(使用人)提供物业服务,需要成本的投入,而且物业管理服务与其他商品不一样,它是“量入为出”。很多物业管理服务费低廉的物业管理区域,因费用入不敷出而使物业管理服务不尽人意。相反地,优质优价物业管理区域的舒适环境,总是让人觉得物有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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