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北京市审计局经贸分局组成审计组对该市某区公路分局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
入驻第一天,审计人员与该分局领导及主要科室负责人进行座谈,了解该分局的基本情况。座谈中,审计人员了解到当时该局正在进行企业改组改制工作,为了分流富余人员,局内成立了许多小公司。当审计人员问及这些小公司的投资人及所有制形式时,该局的领导没有正面回答。在审计人员的一再询问下,该局领导承认2000年分局曾出资400万元,以局里两个工作人员的名义成立了某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但成立后一直未经营,现已撤销。审计人员决定把这方面的情况作为审计重点。
根据该局领导的介绍,审计人员调出了公路养护工程公司的原始凭证、成立公司的会议纪要、营业执照、验资报告。经核实,公路养护工程公司确实是该局用公款400万元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该分局的工作人员常某,作为股东常某出资200万元,还有一名职工周某也出资200万元,实际常某、周某均未出资。公司成立后,分局未将其纳入财务核算,常、周二人便认为公司即二人所有,不再受控该局,该局无奈只得将其撤销,400万元注册资金及利息在公路养护工程公司撤销时才全部划回该局。
审计人员意识到,这是一起典型的国有资产流失案。审计继续深入开展。该局的工作人员对审计人员的态度日渐冷淡,他们不明白,动用公款以私人名义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已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认为有限公司是单位出资成立的,干的也是公家的活,怎会出错?并且认为审计只是检查会计工作,和生产经营工作无关。在审计人员向该分局有关人员调查情况时,他们总是以“人不在”或其他理由推脱,即使知情人来了,在回答审计人员的问题时,也总是眼皮一垂说:“这事儿我不清楚,不关我的事,领导让怎么办就怎么办,我听头儿的,你们找头儿去吧……”有的人在给我们递资料时,“啪”的一声扔过来,头也不抬,伴着冰冷的一句“给你”。审计工作极其艰难。
为了争取工作时间,审计人员每天七点准时开始工作,下午,在总结完一天的审计工作并安排好明天的工作后才离开。对该局用公款以私人名义注册公司的问题,把有关该找的人都找遍了,该做的笔录都记录得很清楚。功夫不负有心人,审计人员终于查清了该局先后动用1350万元,以私人名义成立4个有限责任公司的事实。
审计使该局的领导认识到了自身问题的严重性。在审计后期,该局积极主动配合审计工作,每天和审计人员一起进行工作总结,报告工作情况,安排好第二天的工作,并积极整改自身问题。
最近,一纸审计决定书纠正了该局用公款注册私人公司的做法,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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