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在晚报上才能看到的事情,如今在我区也发生了。
前段时间,甄槐(男)与刘萤(女)恋爱同居,期间,甄槐偷拍了刘萤数张裸体照片;后来,甄槐却与左聂(女)结婚。接着,刘萤与甄槐断绝关系,跟另外的男青年处上对象;甄槐获悉后,多次打电话、发信息骚扰刘萤,要求继续保持关系,并以手中掌握的裸照相威胁。无独有偶,左聂查看甄槐的手机时,发现手机中存有刘萤的裸照,遂以影响其夫妻关系为由,持该手机窜至刘萤所在工作单位,向刘的同事传看该裸照;一段时间以来,事情传得沸沸扬扬,使该刘蒙受严重精神伤害,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侵犯公民的隐私权法不容。分局对此起散布他人隐私案件高度重视,责成有关办案单位快速查清了事实,对违法人员甄槐和左聂进行了严肃的法律教育,并于3月28日,依照《治安处罚法》第42条第6项之规定,给予甄槐、左聂行政拘留的处罚。(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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