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洛职称证书办理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不收费
二、商洛职称证书办理设定依据
《陕西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规则(试行)》
第二十七条对公示和复核无异议人员,按照管理程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称管理部门)确认并下发任职通知,颁发资格证书。
对具有相应职称系列(专业)评审权的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用人单位,政府不再审批其评审结果,按分级管理原则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称管理部门)备案,备案通过后颁发资格证书。
三、商洛职称证书办理地点地点/时间
商洛市商州区民主路1号7楼11号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四、商洛职称证书办理流程
1、在接到上级文件后人事处起草评审通知下发到各部门,各部门汇总个人申请情况报送人事处。
2、人事处对申报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其中初职参评中职任职年限须满四年,中职参评副高及副高参评正高任职年限须满五年,若改评另多加一年。
3、人事处为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发放职称评审相关表格,包括基本情况表、业务情况表(非高教系列人员填写)、教学情况表(高教系列人员填写)、科研情况表等。
4、参评人员将参评材料分类报送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其中基本材料报送人事处,论文著作等报送科研处,教学情况报送教务处。
5、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对参评人员分别进行量化打分。其中,非高教系列另安排述职,并由评委打分。
6、学校召开专家评审(推荐)委员会进行专家评议(高教系列中职、实验系列中职为正式评审,其它为推荐)。
7、专家评审(推荐)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8、经公示无争议的推荐人员重新组卷上报省教育厅职改办,参加各系列正式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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