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劳动手册可以不给公司吗
时间:2023-06-28 15:44:38 38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不可以。从事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在职期间,《劳动手册》由单位进行保管,当劳动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在《劳动手册》上应该做好相应的记载。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工作期间,《劳动手册》由本人保管,但单位应在其《劳动手册》备注栏内做好用工记载。《劳动手册》在劳动者失业期间由本人保管。

一、劳动手册要怎么办理

劳动手册由各人力资源市场或者招聘劳动者的企事业单位来依法办理。

办理劳动手册时需要提供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两张两寸照片;

5、遇有特殊情况的,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1、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2、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3、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4、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5、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6、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二、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收集什么证据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应该收集的证据如下:

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三、兼职合同是否受劳动法保护

兼职在劳动法中称为非全日制用工,是受劳动法调整和保护的。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兼职合同也属于劳动合同。既然是劳动合同,就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做兼职的劳动者,签署了兼职劳动合同,合同中就会约定劳动岗位和劳动时间,薪酬福利和违约金等重要内容。所以兼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有效的。做兼职,通常以小时计酬,实际上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可要求签署劳动合同,也能订立口头协议。按照相关规定,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另外,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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