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父母是中华人民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是总有人以身试法,拒绝赡养。2015年1月26日,舒城县人民法院晓天法庭成功执结了一起赡养纠纷案,70岁的韦大叔终于顺利的拿到了1431元的赡养费。
2008年3月,家住高峰乡的韦成(化名)因不赡养父母被诉至法院,法院依法进行了判决,要求其按照相关标准支付父母赡养费。判决生效后的开始几年,韦成基本支付了赡养费。但自2013年以来,韦某经过多次索要,韦成拒不支付赡养费,无奈之下,只能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告知被执行人期望其主动履行,但对方态度坚决,声称母亲去世时,丧葬费有其一人承担,所以父亲的赡养费他无须再支付。后法官通过查询银行,发现被执行人在其中一家银行账户上有存款20000元,当即对存款予以冻结。被执行人韦成及其妻子得知自己的存款被冻结后,来到法庭与承办法官大吵大闹,甚至辱骂法官,无理取闹到晚上七点才离开法庭。
承办法官告知韦成要主动履行义务,否则法院将采取强制扣划措施,还将对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予以罚款和拘留。慑于法律威严加上法官的释法析理的劝说,韦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给付了父亲的赡养费并赔礼道歉,随即法院对其存款解除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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