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南圩镇光明村83岁陆老汉育有4个子女,但大儿子和二儿子以没钱为由,拒不支付老人的赡养费。无奈之下,陆老汉诉至法院。近日,法院判决陆老汉4名子女都要支付赡养费,由于大儿子和二儿子拒不支付,昨日,法官对其强制执行,至此,两名儿子总共支付1800元赡养费。
据悉,陆老汉今年83岁,育有3子1女,4个子女均已各自分家立户生活。由于大儿子、二儿子拒绝支付赡养费,经多次协商未果后,陆老汉向隆安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处4个子女每人每月支付陆老汉赡养费150元。判决书生效后,但两名儿子以无钱为由拒不支付赡养费,陆老汉无奈向隆安县法院申请执行。
昨日,陆老汉的大儿子、二儿子见到执行法官来到家中后,口气依然很强硬,坚称他们没有钱,负担不起赡养费,并且不同意支付赡养费。执行法官经过两个多小时劝说、解释,但2人就是不为所动。无奈,执行法官最后决定对2人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将他们带回隆安县法院。经过执行法官向他们解释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时,2人才感到后悔和害怕,表示同意按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赡养义务。
考虑到今后他们与陆老汉的父子关系及赡养问题,执行法官决定给他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待兄弟2人将半年的赡养费共计1800元交付后,不予实施拘留措施,处以每人500元的罚款,以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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