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儿子却扬言宁被拘留也不支付赡养费。近日,这起追索赡养费纠纷的执行案件在连城县法院执行法官和村委会执行联络员共同努力下得到妥善执结。
2012年,64岁的吴某生来到法院起诉,向其两个儿子吴某勇、吴某辉追索赡养费。该案经连城县法院调解,吴某勇和吴某辉约定每月15日各支付赡养费410元给吴某生。然而,法律文书生效后,吴某勇、吴某辉却一直不履行义务。吴某生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找到吴某勇执行,责令其履行义务,但吴某勇以父子关系僵化为由推托,还扬言宁愿被拘留也不支付费用。吴某生二儿子吴某辉则长期外出打工,执行法官通过查询系统,了解到其在安徽省合肥市有存款4100元,于是依法扣划。吴某辉为此在今年回家过春节期间多次谩骂吴某生。吴某生慑于儿子的恶语,表明宁可饿死也要把钱还回法院。
执行法官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决定从根本上化解这起纠纷,于是邀请吴某生所在村的村委会执行联络员一同前往其家中做思想工作。通过训诫和教育,吴家两兄弟都认识到了错误,表示往后要孝顺父亲,照顾父母的衣食起居。吴某勇、吴某辉现场向吴某生支付拖欠的赡养费16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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