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优先受偿的司法解释最新规定是什么?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建设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优先于一般债权。优先受偿范围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批复》第三条规定,建设工程价款包括职工薪酬、承包人支付的材料费等实际支出应支付建设工程款,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造成的损失。第二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依法与发包人协商折价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拍卖,但根据建设工程性质不宜折价或者拍卖的除外。建设工程价款按照工程折价或者拍卖价格优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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