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机构与法院区别主要有:
一、性质不同。仲裁是由仲裁机构即仲裁委员会受理。而审判则由人民法院负责,法院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机关。
二、对案件的管辖不同。仲裁机构对案件的管辖权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授权,没有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的案件,仲裁机不能受理。而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人民法院则是强制管辖,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就可依法受理案件。
三、审理组织的组成原则不同。组成仲裁庭的仲裁员是由当事人各方选定或共同选定或委托仲裁机构指定,其组成是基于当事人的选择,而审判庭的组成则是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无权过问,只能依法定程序申请回避,是否回避由人民法院决定。
四、仲裁庭审理案件一般不公开进行,案情不公开,裁决不公开。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实行公开审理原则,但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除外。
五、仲裁依法实行一裁终局,裁决一经仲裁庭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上诉,而法院审判则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可上诉于上一级人民法院。
法院和仲裁谁的效力大
据悉,在仲裁出来之后,因为长大公司拒绝付款,武汉公司很快就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得知情况的万先生急火攻心,手足无措。
“如果被武汉公司执行了款项,我们之前打赢了法院官司还有什么意义啊,还不是一纸空文,我就不明白了,法院判赢的官司,到了仲裁这边就变成了输,它们两个到底谁大啊?”万先生对说。
他不明白,其手下的160多名工人更不明白。原来看着盖有大红印章的法院判决书时还喜笑颜开,突然之间就得知法院的判决没用了,工资没戏了,其中很多小包工头被手下的工人打骂得不敢回家,工人们都认为包工头或者万先生欺骗了他们,私吞了工程款。
了解到,像这种法院判决与仲裁委之间“打架”的情况非常少见,在网络上搜索也没见到。广州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的一名法官对称,应该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因为仲裁委的裁定最终还得法院来强制执行,不可能与法院作出相反的裁决。
而天河区法院宣传科的一名法官得知此情况后也非常惊讶,在详细询问了手头掌握的材料内容后,表示会向法院领导汇报,随后再给相关答复。
截至傍晚发稿,了解到,幸好仲裁中的被告长大公司对裁决结果不满,已经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撤销仲裁的申请,这个裁决的执行将被中止。至于这个案件到底会出现什么样的转变结果,法院的判决和仲裁委的裁决,到底谁的效力高一些,信息时报将继续关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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