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仲裁和法院诉讼区别:
1.管辖不同。仲裁是协议管辖,而法院诉讼是强制管辖。仲裁以当事人双方自愿为原则,必须有双方事前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仲裁机构才能依法受理,并在此种情况下,法院无权受理此案件;而法院诉讼不必得到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或者双方达成诉讼协议,只要-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就可以依法受理争议案件。仲裁不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而法院诉讼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当事人双方有权选择任一合法成立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不同的仲裁机构之间无任何隶属关系;而诉讼只能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当事人无权选择法院。
2.仲裁庭和法院审判庭的组成方式不同。
仲裁可由当事人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并自主选定或者委托指定仲裁员,而法院诉讼当事人不能选择审判庭的组成方式和审判员。
3.审理不同。
除特殊情形外,诉讼实行公开审理,而仲裁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一般实行不公开审理。
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的区别
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虚假诉讼情节严重的可判处3-7年有期徒刑。除此之外,他们还有的区别如下:
1、虚假诉讼包括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恶意诉讼的仅为一方当事人。
2、虚假诉讼是原、被告双方恶意串通;恶意诉讼一般不存在双方合谋的情形。
3、虚假诉讼侵害的是第三人合法权益,恶意诉讼侵害的是诉讼对方的合法权益。
4、虚假诉讼可能构成犯罪,承担刑事处罚;恶意诉讼是民事和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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