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调解书与仲裁裁决书的不同点:1、仲裁调解在解决争议中,不能强迫其调解;仲裁裁决中的某些程序和规则不允许当事人以协议予以排除。2、仲裁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协商,达成解决纠纷的办法;仲裁裁决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第三者,由该第三者来主持解决争议。
离婚民事调解书和民事判决书的区别
区别在于:第一、离婚调解书主要是基于双方的协商、并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法院根据其真实意思表示,将其协议法律化而制作的法律文书。第二、离婚判决书则属于双方沟通、协商无效果的情况下,法院只能依据法律的规定而作出判决。第三、对于离婚调解书,双方不能上诉。第四、而对离婚判决书不服的,可以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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