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两个原因会导致公司分立无效:1.公司分立程序存在瑕疵。如分立有关书类中应记载事项未记载、资讯公开程度不够、种类股东大会未召开等等情况。2.公司分立内容违反公平原则。
一、和公司有关的争议案由
1、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是指股东与股东之间或者股东与公司之间就股东资格是否存在,或者具体的股权持有数额、比例等发生争议而引起的纠纷。
2、股东名册记载纠纷
股东名册记载纠纷,是指股东转让股权时未变更股东名册,公司拒绝向受让方股东履行义务,受让方向公司主张权利产生的纠纷。
3、股东出资纠纷
股东出资纠纷,是指公司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或增加资本时,根据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认股协议的约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以取得股权的行为所产生的纠纷。
4、新增资本认购纠纷
新增资本认购纠纷,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资本的认购、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新股认购等产生的纠纷。
5、公司增资纠纷
公司增资纠纷,是指公司在增加注册资本过程中因增资行为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
6、公司分立纠纷
公司分立纠纷,是指公司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以公司股东会议决定形式转变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而产生的纠纷。
7、公司解散纠纷
公司解散纠纷,是指公司股东提起解散公司申请而引发的纠纷。
8、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
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是指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效力而发生的纠纷。
二、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制定公司章程时有以下主要内容:
1、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是每个公司章程必须记载、不可缺少的法定事项;
缺少其中任何一项或任何一项记载不合法,整个章程即无效。这些事项包括公司的名称、住所、宗旨、注册资本、财产责任等。
2、相对必要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是法律列举规定的一些事项,由章程制订人自行决定是否予以记载。
3、任意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是指法律未予明确规定,是否记载于章程,由章程制订人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任意选择记载的事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当属于任意记载事项。
三、股份公司分立的程序有哪些
股份公司分立的程序有:
1、董事会制定分立方案,报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公司分立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并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决定,股东大会作出分立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分立各方,即原公司股东就分立的具体事项签订协议;
3、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股份有限公司的分立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
4、处理债权、债务等各种分立事宜,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5、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因分立而存在的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分立而新成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应当自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申请登记。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