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嫁出女儿户口不在房里有居住权吗
嫁出女儿户口不在房里有居住权的,依据现行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是用益物权,嫁出去的女儿户口不在了,如果房屋所有权允许其居住的,就有居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住宅的位置;
3.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4.居住权期间;
5.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房屋居住权法律特征
房屋居住权法律特征:
1.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2.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3.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
4.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5.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三、居住权是否可以立遗嘱
居住权是可以立遗嘱。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居住权的设定属于对财产处分的一种形式,因此遗嘱中对居住权的设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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