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利用银行系统"漏洞"买卖黄金获利2100多万
时间:2023-04-24 08:34:22 25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银行系统出了“漏洞”,远低于市场价格也能买入黄金!仅用了十天,两名男子便赚取利润2100多万元。但银行发现后,以“不当得利”为由强行划走巨款。近日,“中国黄金第一案”在济南开庭审理。

据了解,2006年5月起,樊文达和宋荣贵合计以宋的名义,存入2.7万元现金到了工商银行济南泺源支行,开设了黄金买卖账户。在一次交易中,他们以每克145元的价格居然委托购买成功,而当时市场价大约为每克160元。于是,两人开始输入远低于即时正常黄金价格的买入价格,最低探到每克142元也能成交。2006年6月29日至7月8日间,两人总共操作126笔买卖,狂赚2100多万元。

2006年7月12日,开户银行找到宋荣贵。银行认为,宋、樊二人的操作具有明显恶意性质,应予以取消。据了解,警方曾接到银行报案,但没有立案。此后,银行强行从账户上划走了2195余万元。2007年4月,宋荣贵递交了民事起诉状。接到起诉状后,银行对宋荣贵进行了反诉。

据宋荣贵的律师介绍,庭审中,审判员专门询问银行,为何能用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达成交易?银行方面律师解释,是宋荣贵采取了违规操作才达成交易。审判员随即问道,既然违规,为何银行交易系统能够接受呢?律师表示可能是由于系统出现了故障,法庭要求原告方尽早提交系统故障的详细说明。

银行方代理律师认为,客户交易的主观恶意很明显。宋荣贵一方律师认为,宋荣贵持有合法身份,按照正常语音提示逐步操作,完全符合章程中的规定。输入的交易命令得到了系统的认可,最终产生了交易后果,在这个过程中并不存在违规现象。银行方面在没有经过宋荣贵同意的情况下,没有依照法律程序,就单方面划走2100多万元,这才应当被视为违规操作。

全文70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受益人为恶意时,返还范围以取得利益与损失利益中较大者为限;受益人先为善意,后为恶意的,返还范围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 另外,恶意的受益人将所受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的,恶意受益人...
    更新时间:2024-01-20 14:15:06
查看不当得利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不当得利 最新知识
针对两男子利用银行系统"漏洞"买卖黄金获利2100多万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两男子利用银行系统"漏洞"买卖黄金获利2100多万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