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公证需要审查:(l)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提交的证件。(2)被拆迁物产权或使用权情况及现状。(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4)协议条款是否完善、明确,协议内容是否真实、合法。(5)房屋拆迁协议是否已报拆迁主管部门备案。(6)被拆迁物的原产权人或使用权人变更,未办理产权或使用权过户手续的,应依法先办理过户手续,再办理公证。
办理房屋拆迁协议公证有哪些
注意事项
1、房屋产权人已死亡的,应当先办理继承公证,再办理房屋拆迁协议公证。
2、属于共有房产的,要注意防止遗漏其他共有人。
3、根据规定,房屋拆迁协议应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公证处应提醒当事人注意这一点。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房子被强拆,被诉对象就是相关的房屋征收部门需要提起的是行政诉讼,而不是民事诉讼。
所以说这一点需要弄清楚点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细则》第三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是公证处依法证明当事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真实、合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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