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当地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编号,承办的继承安置房公证员会根据编号依次为你办理。
2、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本处公证员会告诉你应当提交上面的证明材料以及自己本人的照片。
3、如果的继承安置房公证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以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证员,由承办继承安置房公证的公证员予以受理。
4、承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资料停止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停止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资料等事项。请别遗忘你的继承安置房公证费。
5、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就可以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明以及公证费,到本处领取办理终了的继承安置房公证书。
财产公证流程
(一)、申请与受理
(1)申请。
申请是指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的行为。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二)需公证的文书;
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2)受理。
受理是指公证处接受公民、法人的公证申请,并同意给予办理的行为。受理标志着公证处公证行为的开始。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公证处还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拟定法律文书。
(二)、审查
公证审查是指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在制作公证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所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公证审查是公证活动中最重要的阶段,是确保公证质量的关键环节。
(三)、出具公证书
出具公证书,简称“出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审查的结果,对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制作、出具、送达公证书的活动。
夫妻双方是可以对财产进行公证的,但即使公证以后,对于共同财产部分还是需要进行分割。财产分割的方式可以选择协议分割或者是诉讼分割的方式协议分割,就只需要双方能够协商一致,不管怎么分割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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