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合同必须要书面的吗?
租赁合同不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是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取决于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如果未采用书面形式导致无法确定租赁期间,则该份租赁合同将被视为无固定期限的租赁合同。反之,六个月以下的,也可以订立口头合同。原因在于一般这种合同租赁物价值不大,租金较少,租赁关系结束的快,证据不易失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租赁合同可提前多久续约
法律没有规定租赁合同到期需要提前多久续签,只要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续签。如果一方不同意的,则到期后,合同终止。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三、租赁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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