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果园土地征用赔偿标准
果园土地征用赔偿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具体的标准如下: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三、安置补助费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五、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应当属于个人的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付给本人外,其他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被征地单位发展生产、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占用。六、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另行制定。提醒您,要是你的土地被强制征收了,别担心可找专业的征收律师来维护你个人权益。如受到不当的对待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具体的可以咨询相关的律师。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条,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二、果园用地属于什么性质
果园是属于耕地范围,不属于林地。按照土地性质来划分,耕地是用来耕种农作物的,包括经济作物,果园也属于农作物。而林地土地性质属于非耕地。坡地野生果林和历史遗留等都属于林地。如果林地是私有性质,那么也只能说私人拥有该林地林权,果园,是指种植果树的园地。也叫果木园。
三、我想咨询一下土地征用赔偿标准是什么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
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
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2.1万元。
土地征用价格
您好,土地补偿按国家标准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三部分。“项目法人应当根据移民安置年度计划,按照移民安置实施进度将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支付给与其签订移民安置协议的地方人民政府。”“农村移民在本县通过新开发土地或者调剂土地集中安置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集体财产补偿费直接全额兑付给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交给接收地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移民的生产和生活,将个人财产补偿费和搬迁费发给移民个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拨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综上所述:土地补偿及移民安置费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应划拨给集体,统筹安排移民的生产和生活。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属于其所有人所有,应给与其所有人。补偿费为现金,不是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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