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休假具体时长的规定如下:
1、法定节假日: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新年1天、春节3天、劳动节和国庆节3天、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各1天。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节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休假节日,也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2、带薪年休假: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公休假单位能强行安排吗
公休假单位不能强行安排,由国家安排。公休假包括公休假日和公共假日。公休假日指法律规定或者依法订立的协议规定的每工作一定时间必须休息的时间。公共假日指全体公民享受到假日,如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不含部分公民享受到的假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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