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自2016年起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即在98天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总共为128天。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津贴发放,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是需企业补足的。
剖腹产产假多少天
剖腹产产假多少天,需视情况而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如果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如果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如果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等。
一、员工产假办理流程如下:
1、员工提供有效的本人身份证资料,生育资料等到单位人事部门领取产假申请表;
2、按照单位产假申请表要求填写,并上交主管,经理等签名;
3、把产假申请,相关生育资料上交人事部门核对并备案。
二、申请产假需要以下资料:
1、当事人的产假申请书;
2、当事人的结婚证;
3、当事人的准生证;
4、当事人的身份证;
5、医生开的怀孕周数的证明;
6、当事人的B超结果显示胎儿周数的证明。
综上所述,产假肯定不是从孕妇生完孩子以后才开始计算的,绝大多数的孕妇在预产期前15天基本上就开始休产假,女职工所要提交给单位的材料就是证明要生育的相关证明来告知单位其休假的事实。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全文80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