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员工辞职后缴费规定详细解读
时间:2023-07-04 14:42:58 8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

国企员工辞职申请流程

提前30日以书面辞职报告形式告知人力资源部。员工不会给单位任何赔偿,除非合同中有特殊条款,比如特殊岗位,保密岗位、特殊技术岗位等。即便有,和单位沟通下问题不大。

辞职后凭借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到社保局办理社会保险由单位缴纳变为个人缴纳形式。在员工到新单位之间的这段时间,社会保险由员工自行缴纳。因为员工是主动辞职,不享受失业金待遇。

原单位给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到社保局取现,但是原单位须开一份证明,具体可以到当地社保局咨询。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工作)关系后,应在15日内向用人单位注册或经营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办妥退工备案手续。

2、审核通过的:工作人员在“市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内,做好退工登记备案的信息维护。

3、用人单位按国家和本市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劳动者人事档案的转移工作。

4、用人单位在办理持有《劳动手册》的劳动者退工手续时,还应在《劳动手册》和《劳动力登记表》内做好相应的退工日期记载并盖章。《劳动手册》以及第三联退工证明交给被退劳动者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全文84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辞职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
    更新时间:2024-01-23 16:45:27
查看辞职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辞职 最新知识
针对国企员工辞职后缴费规定详细解读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国企员工辞职后缴费规定详细解读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