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拆迁土地补偿标准
时间:2023-06-20 18:12:32 38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土地补偿,国有土地的补偿成本是指市场价格。土地补偿费,对于用益物权的补偿标准,可以参照国有土地周边同类国有土地的市场价格。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土地附着费。土地补偿费一般属于土地所有人,即村集体。国有土地上房屋的补偿费不得低于周边同类房地产价格。商业性质或办公性质或宿舍性质,如属商业性质,参照周边同类商业地产市场价格。

一、集体土地上进行的棚改

(一)补偿标准

通常是参考《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

但因棚户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情况,多发生于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地区,因此具体的情况,还需具体分析。

对于征收耕地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以及安置补助费。

若涉及到非住宅的房屋,还应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费。

(二)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

选择货币补偿的,若房屋已纳入到城市规划区内,则补偿应参照周边市场价进行补偿。

2、产权置换以及迁建安置:

选择房产置换的,必须是相同地段,最低按一平米安置一平米。

棚户区,通常是指住房简陋、环境较差,房屋安全隐患多、改造难度大的房屋。

“棚改”,即是棚户区改造。依《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的规定,棚改主要包括,城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国有垦区危房改造。

一方面,棚改的出现,最初的目的,是改善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正是因此,对于棚改项目,实践中,在审批、资金支持等方面,都是有着相当多的优惠。

另一方面,对于棚改,也是有着具体的限制。依《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中规定:市、县级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界定城市棚改范围。禁止将因城市道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带来的房屋拆迁改造项目纳入城市棚改范围;棚改具有政策性和公益性。不允许以棚改的名义进行商业开发。

依现行法律,土地性质,分为国有土地、集体土地。而对于棚改,也会涉及到两种性质的拆迁。但不论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还是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棚改,作为征迁的一种形式,其均要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征迁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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