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仅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一般行政处罚决定书,适合一般程序的法律案件,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多长时间履行
我国行政处罚法并未没有明确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生效时间,但相关履行处罚决定和未按决定履行处罚义务应招致何种法律后果的条文均表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是自送达给当事人之日起生效,除了处罚决定书上明确了某具体时间履行外,一般均应当立即开始履行决定中载明的义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行政处罚有罚款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二、行政处罚通知书一般多长时间送达
7日内。行政处罚决定书最多是不会超过一个星期就会送达到当事人手中的,但是像那些当场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这种情况,肯定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是当时就给了当事人的,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行政处罚决定书都是直接送到当事人手中的。
三、行政处罚决定书多长时间作出
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时间根据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一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于其他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须进行调查,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或者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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