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跨省转出办理指南
时间:2023-05-10 11:43:25 8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办理条件:

已办理停保手续的人员且无欠缴年社会保险费。

办理材料:

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事流程:

(一)参保人员提交按上述规定的材料,我局于15个工作日内向对方社保经办机构邮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划转转移基金。

(二)在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时,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或要求补充的相关材料。

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

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地点:

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征缴科(南宁市葛村路10号一楼)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

联系电话:12333、5736023

全文31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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