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分居6个月的,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
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中规定分居六个月能离婚吗
1、分居六个月一般不能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可以办理离婚。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单纯分居两年一般不认定为感情破裂。
2、《民法典》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感情确已破裂才是离婚的依据,分居并不是必要的条件。
3、《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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