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遗嘱中遗嘱见证人的选择问题。具有与被继承人受遗赠人利益或关系的人,包括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债权债务关系人等,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否则,遗嘱可能被视为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无效。因此,在遗嘱见证人的选择上,需要注意与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利益关系,以避免遗嘱无效的风险。
具有与被继承人受遗赠人利益或关系的人,包括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以及与之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等法律关系的人。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遗嘱见证人不能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否则遗嘱就会以为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依法无效。
与 继 承 人 、 受 遗 赠 人 有 利 害 关 系 的 人 , 遗 嘱 是 否 有 效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遗嘱人、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的其他受遗嘱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遗嘱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二)伪造、篡改、倒卖遗嘱,或者以遗嘱的形式损害他人、第三人或者继承人的利益;(三)以遗嘱的形式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因此,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如果出现在遗嘱的伪造、篡改、倒卖行为中,遗嘱就是无效的。同时,如果遗嘱损害了他人、第三人或者继承人的利益,或者以遗嘱的形式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遗嘱也会被认定为无效。因此,遗嘱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遗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并且内容是否合法、真实、不损害他人、第三人或者继承人的利益。
遗嘱的有效性是遗嘱继承中至关重要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遗嘱人、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的其他受遗嘱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遗嘱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二)伪造、篡改、倒卖遗嘱,或者以遗嘱的形式损害他人、第三人或者继承人的利益;(三)以遗嘱的形式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因此,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如果出现在遗嘱的伪造、篡改、倒卖行为中,遗嘱就是无效的。同时,如果遗嘱损害了他人、第三人或者继承人的利益,或者以遗嘱的形式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遗嘱也会被认定为无效。因此,遗嘱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遗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并且内容是否合法、真实、不损害他人、第三人或者继承人的利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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