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合同签订后,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中的非实质性内容,而对于合同中的实质性内容,双方当事人不能进行变更。根据法律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招标合同后,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合同生效后如何才能变更
招标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合同,协商不成的,不能单方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变更不明确推定为未变更】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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