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合同: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定金协议》,并收取定金,在签署协议时需要注意携带房本、产权人身份证,签约时需要卖方所有产权人到场,不能到场需要提供委托书。
2、审核环节:买方需要做资质审核确定有购房资格,卖方需要做房屋核验确保房屋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可正常上市交易,两项可同时进行。
3、网签:买卖双方去房产所在地的"住建委"出合同或者委托当地正规中介公司代为办理。
4、资金监管:卖家在银行开户,买方将钱打入卖家账户,银行暂时冻结该资金,过户完成后解冻,付给卖家。
5、缴税过户:即买卖双方去地税局交纳房屋买卖所涉及的税费并把房屋的产权转移到买方名下。缴税和过户可以在同一天进行缴税时,买卖双方要全部到场,先去地税局交完全部相关税款,再凭税票办理过户手续。
6、领房屋产权证书:新业主凭身份证本人领取,过户后,一般当天就能领取新房屋产权证书。在买方拿到新的产权证书后,全款交易卖房流程完成。
一、不动产买卖有什么注意事项
1、买方咨询。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签合同。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办理过户。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相关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银行贷款。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打余款完成交易。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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