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赔偿,协商不成诉讼解决,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
快递被他人拿走由快递公司负责吗
快递被别人拿走,快递公司是否负责,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快递公司有义务保证快递不被偷盗或者丢失,因此快递被拿走的,由快递公司负责,但是如果是快递已经由本人的代理人取走,之后快件丢失是当事人负责;
2、如果是经过收件本人同意,快递员将快件放在某处,快递员有证明确实放到了相应位置,在收件本人未知的情况下被别人拿走,快递公司不必负快件丢失的责任;
3、如果是快递员随意将快件放在某处,造成快件丢失,应该由快递公司负责赔偿。用户交寄给据邮件后,对国内邮件可以自交寄之日起一年内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对国际邮件可以自交寄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全文69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