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2、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
一、离婚后改姓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小孩子改名换姓需要双方父母协商一致。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但是子女出生后,姓名就是经过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在未成年以前的姓名变更,即使夫妻双方离婚了,任何一方都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二、新生儿上户口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双方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随父或母户口簿到随父或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落户口手续。新生孩子已经上户口,想改名字需要提供宝宝出生证明原件,监护人相关资料到宝宝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户籍科进行申请办理的。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如父母离异的也只需要监护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新生儿上户改名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新生儿出生证明
3、父母亲的结婚证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亲的离婚证(父母离婚的出具。父母离婚后子女变更姓名需父母双方到场签字同意;如果双方不能同时到场由公证机关出具父母同意变更子女姓名的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死亡证明(父[母]死亡的出具);
6、收养证或解除收养证明(收养或解除收养关系更名的出具);
7、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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