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驻外及异地安置人员在安置地的二级以上公办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准入认定,报市医保中心审核确认。
一、服务对象
职工个人
二、申报材料
1.经定点医疗机构鉴定的“准入申请表”;
2.近一年来连续的门诊或住院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检查、化验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检查化验报告单原件由出具部门盖章);
4.申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两张一寸近照。
三、办理流程
1.申请:门诊慢性病申报人员领取《芜湖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准入申请表,到我市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专科疾病需相应专科医院),由医院相关科室副主任以上医师按规定的准入标准认定,并经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门诊慢性病窗口申请;
2.受理:经审核申报材料完备,符合申报条件的,即时办理受理;申报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待补齐材料后,再行申报;
3.审核发卡:受理材料20个工作日内内完成审核,申请人凭申请表第二联、本人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到医保中心领取就诊卡。
四、办理地址
芜湖市渡春路13号
五、服务时限
受理材料20个工作日内
六、收费方式
免费
七、咨询电话
电话:0553-3991311(芜湖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服务大厅26.27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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