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对象
参加了我市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均可办理。
二、办理材料
1、《芜湖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申请审批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时间
户籍已迁往安置地的退休人员,每月5日-20日可办理异地安置手续;户籍未迁移安置地的,每年12月5日-31日可办理次年异地安置手续;新参保单位退休人员于参保当月或次月5号-20号办理异地安置手续。
四、异地安置变更
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安置手续办理后,当年内不得变更。安置地或定点医疗机构需作变更的,须于每年的12月5日-31日,按申报异地安置手续办理变更手续,并更换《异地安置人员就诊证。
五、异地安置人员回芜就医需办理登记备案
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返回我市,需要门诊治疗慢性病或住院医疗的,应在就诊前,持《异地安置人员就诊卡、医保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六、异地安置待遇
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手续后,次月起即可享受异地安置待遇。居民医保也参照执行。中央、部、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长期驻外人员实行备案制,待遇参照异地安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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