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争议仲裁委托代理人暂行条款
时间:2023-02-25 15:52:20 36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第一条为规范人事争议仲裁当事人委托代理人行为,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人事争议处理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由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代理人资格进行审查。第三条当事人委托并特别授权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除经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批准的以外,本人仍应出庭参加仲裁庭审。第四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代理人参加人事争议仲裁活动。

当事人可以委托下列人员作为代理人:

一、律师;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

三、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四、经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许可的其他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有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不能作为人事争议仲裁代理人。

第五条委托他人参加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必须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解,请求和接受调解。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在开庭前将授权委托书送交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发生变更或被解除代理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通知对方当事人。第七条当事人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介绍信。第八条当事人委托有关的社会团体或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为代理人的,应提供社会团体或单位开具的证明。第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法定代理人之间相互推诿责任的,由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定其中一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第十条委托代理人提供虚假证明、证件,欺骗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取消其代理资格。

全文73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是指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发生代理权的代理,为授权代理和意定代理。在委托代理中,委托授权行为是基于被代理人的意志进行的,本人的意思是发生委托代理的前提,代理法律关系的产生,是基于被代理人的意志,由被代理人的授权,而产生代理法律关...
    更新时间:2024-01-31 14:15:10
查看委托代理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委托代理 最新知识
针对人事争议仲裁委托代理人暂行条款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人事争议仲裁委托代理人暂行条款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