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一、不办理离职手续的后果
1、你在公司未领的工资就泡汤了,公司有极大的可能不会给你发。
2、如果公司给你上了三险一金,那公司也会把你的保险扣下来。如果你的档案在该公司,那也会被扣下。你如果想要在同一个城市中找工作,那你的新公司就没法给你上保险,如果这个公司本来就没有给你上保险,那就无所谓了。
3、有些比较正规的公司,要你以前公司的离职证明才能入职,这个证明你是肯定没的的了,不过大部分公司还是没有这道手续的。
二、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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