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用人单位若出现拖欠或无理克扣劳动者工资、拒绝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在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劳动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等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要求其支付赔偿金的相关规定。
用人单位若出现以下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要求其支付赔偿金:(一)拖欠或无理克扣劳动者工资的;(二)拒绝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在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劳动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用 人 单 位 哪 些 行 为 会 受 到 劳 动 行 政 部 门 责 令 支 付 赔 偿 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用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因此,用人单位若出现违反劳动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例如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安排加班等行为,都可能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责令支付赔偿金。同时,若用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违法行为,也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
用人单位需遵守劳动法规定,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否则将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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