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买房婚后房产证上有一方名字的,如果另一方不能证明自己对房产有出资的行为,则房产是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归其个人所有。如果另一方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对房产有出资的行为,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该房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婚前购买房子婚后加名有用吗
婚前买房,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依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自愿赠与行为,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即该套房为双方共同拥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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