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前男方首付但是写了女方的名字的问题,有两种情形:第一种是男方婚前付了首付,剩下的贷款是夫妻共同偿还的,那么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二种是如果是男方付了首付和尾款,但是婚后写了女方名字,已经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则该房子视为赠与,女方仍然对该房子拥有所有权。
离婚时父母出资的房子归谁
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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