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告死亡前是否要宣告失踪
申请宣告死亡前不需要先申请宣告失踪。根据法律规定,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是两个不同的程序,宣告失踪并不是宣告死亡的前置程序。只要公民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的,利害关系人就能依法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
《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1、落不明满四年;
2、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二、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顺序
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是有顺序要求的,申请顺序是: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4、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但是,要是利害关系人想要申请撤销死亡宣告的,就不用受上列顺序限制。
三、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被宣告死亡的人,宣告判决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宣告死亡之后法院会发判决诉的,判决书发给申请人。除此之外,法院还会依照规定在被宣告死亡人的住所地和人民法院所在地公告。这样对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债务人或者债权人等,会通过公告的方式确定自己的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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