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人口一般四年都是算死亡的,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申请时间是需要根据事情的发展的。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条件是不一样的,宣告失踪间分为权利消灭的期间和权利发生的期间而宣告死亡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讯的状况。
一、失踪多久可以认定为死亡
失踪人口一般四年算死亡。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但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就可以申请,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不受前述时间限制。
二、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条件
宣告失踪条件:期间分为权利消灭的期间(诉讼时效、除斥期间)和权利发生的期间(如申请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需要等待的2年或4年的时间)。
宣告死亡条件: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下落不明是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讯的状况。对于在台湾或者在国外,无法正常通讯联系的,不得以下落不明宣告死亡;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没有申请期的限制)。
三、宣告死亡和宣告失踪的区别
宣告死亡和宣告失踪二者的区别为:宣告失踪需要自然人下落不明达法定期限,而宣告死亡没有这个期限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宣告失踪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n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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