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公司注册资金的三个方面,包括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金是企业全部财产的货币表现。同时,注册资金的变更登记与实缴资金的关系也需要注意。
公司注册资金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公司股东已经缴纳的或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
2.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这些资产是由公司实际拥有的。注册资金会根据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例如,当企业实缴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就需要进行变更登记。
3.注册资金是企业全部财产的货币表现,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它也是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经营范围和方式的主要依据。
公 司 注 册 资 金 包 括 哪 些 方 面 ?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注册资金是指公司设立时股东按照出资认缴的总额。公司注册资金的构成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知识产权等。其中,货币资金是最主要的构成部分,包括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
货币资金主要包括公司设立时的出资、股东以实物资产和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以及公司从其他股东处取得的股权。同时,《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使用货币资金进行出资,也可以使用实物资产、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进行出资。
因此,公司注册资金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知识产权等方面。
总之,公司注册资金是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是公司股东按照出资认缴的总额。其构成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知识产权等。股东可以使用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或知识产权进行出资,也可以使用非货币财产进行出资。同时,公司注册资金的变更登记也需要遵守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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