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劳动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要求仲裁,对仲裁不服可以提起诉讼。
产生劳动争议时如何维权?
市民:我是市某食品公司的员工,2013年6月与该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劳动期限为三年。而在上个月,即2014年11月,该公司无故要辞退我,且对我未作出任何赔偿。现在我想要起诉该公司,是否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答:劳动争议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是,如果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或者仲裁裁决,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当事人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为由提起诉讼的,应当提交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或者其他已接受仲裁申请的凭证或证明。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法院起诉,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时,须提交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开具的送达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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