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期限怎么计算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行为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
二、劳动保障监察的对象是谁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以下单位违法的,单位职工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一)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二)职业中介、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如果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不依法办理许可,没有取得相应资格的单位擅自从事职业介绍、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培训等活动欺骗劳动者,扰乱劳动市场秩序,劳动者可以依法投诉举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应当受理并查处。
(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其职责,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这条规定有个条件限制,即上述单位只有在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下,才属劳动保障部门管辖。如单位招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上述单位执行其他规定的情况则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的范围。
(四)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和个人
对无营业执照或者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有劳动用工行为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并及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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