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装修协议中所涉及到的免责条款能否真正实现免责的相关问题,若在装修协议中出现了某些特定免责条款,该条款意图纯粹地免除某一方应负职责,同时排除了另一方应享有的权益,那么这种类型的免责条款将被判定为无效条款。在这类情况下,即使达成免责的约定,也无法有效解除由故障引发的赔偿责任及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